临沂高新区“百千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高新区“百千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总承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临沂高新区,包括武德村、寿益庄、九庄村等。本次招标内容为道路硬化、绿化、美化、排水渠、门前花园菜园整治、弱线下地等项目,项目投资约1500万元。
2.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包括工程设计(含全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取得相关批文和项目施工期的一切配合服务工作。
工程采购: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工程施工: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施工,包括武德村沿线提升村西南北路加宽、村西南北路道路划线、寿益庄村内核心区域富山路东西两侧广场打造、菌菇种植基地(寿益庄村后路至艾西湖边)种植基地入口提升及沿线提升等、九庄村菌菇小镇项目新建沥青路及石子路建设、九庄村内基础提升南北主道路提升及东西主道路提升等的施工,预算金额约为450万;
二标段:“百千工程”项目,包括全线沿线环境整改、沿线杆线序化、武德村沿线提升剩余部分建设、寿益庄村内核心区域剩余部分建设、工业园区圣亚路(38线)沿线绿化提升及局部硬化等、菌菇种植基地(寿益庄村后路至艾西湖边)沿线绿化提升及氛围提升等、九庄村菌菇小镇项目剩余部分建设等,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预算金额约为1050万;
本项目兼投兼中。
4.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高新区。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
一标段工期60日历天;
二标段工期60日历天,其中包含设计期、施工工期等,由投标人自行划分。
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材料、设备质量: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一标段: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派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派驻)。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本项目二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仅限于设计单位,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7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过时不予受理。
提出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并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9-******、******)。招标人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3.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因业务不熟悉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时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在系统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办公室
地址:临沂市高新区龙湖路39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39-******
******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京路8号10楼1032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
******办公室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异议联系人:张工受理异议联系方式: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