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城北片区开发五条市政道路及鹿鹤公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六草屋大道照明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城北片区开发五条市政道路及鹿鹤公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以随曾发改审批[202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六草屋大道照明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随州市曾都区,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五条市政道路和一个公园项目:包括鹿鹤大道(太山路-青年路)、桃园东路(季梁大道-鹿鹤大道)、鹿鹤公园、六草屋大道(裕民大道-随州大道)、太山路 (文忠大道-交通大道、汉丹铁路-裕民大道)(原星光二路)、清河东路(汉丹铁路-随州大道)等六个项目,工作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园建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项目建设工期(工程):365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11月20日。
2.4招标范围:六草屋大道照明工程,主要包含道路箱变、灯杆安装、电力电缆铺设及照明工程等,详见招标清单。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 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如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上,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3.1.3业绩要求: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信誉要求:近三年投标人企业信用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有限公司禁用承包商名单。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三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 2025年10 月 13 日9:00时至 2025 年 10 月 18 日9:******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如有)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及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农生物大厦12楼
邮编:430206
联系人:郭经理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账号: ******1618
日期:2025 年9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