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良种繁育科创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良种繁育科创中心,占地160.06亩,其中防沙治沙科创中心面积为9亩:温室大棚良种繁育园面积19.52亩(12栋温室大棚19.41亩、1间管理用房改建0.11亩);良种示范园占地131.54亩。具体内容及数量详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良种繁育科创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31@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7月31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蓝旗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地 址:正蓝旗上都镇
联 系 人:唐育新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天骄嘉园北区865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件:
监理招标文件-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良种繁育科创中心建设实施方案.pdf施工招标文件-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良种繁育科创中心建设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