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城区北部综合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批审〔2024〕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清河县城区北部提升泵站、给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中水管网、热力管网、燃气管网、电力管网、通信管网,路面恢复及附属工程等。建设规模为:敷设D800雨水管网6557.28米;D1200污水管网6557.28米;PE100给水管网6557.28米;De630中水管网2578.64米;DN478x7热力管线2578.64米;聚乙烯中压燃气管道5157.28米;电力管网5157.28米;通信管网5157.28米,建设一座泵站;路面恢复面积93690.24平方米及配套附属工程等。(2)服务期限:15日历天。(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执业证书。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未查询到视为没有)。
3.1.4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4 00:00:00至2025-09-29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特别提醒:
1.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1886)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 0319-******。
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技术电话:0319-******。
4.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招标人联系人:钱明银,联系电话:031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耿韶佳,电话:031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台市清河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海德园西门北侧底商E08 |
邮编: |
0548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钱明银 |
联系人: |
耿韶佳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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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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